| 欧盟提出教育与培训合作四大战略目标 |
| 2009/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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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欧洲资格框架:根据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2008年4月的建议,到2010年欧洲各国均应将本国国家资格框架同欧洲资格框架接轨,支持使用基于学习成果的方法确定标准和资格、评价和批准程序、学分转换、课程设置和质量保证。 合作重点: 扩大学习流动性:在全欧逐步取消障碍,扩大高等教育和其它层次教育的流动学习机会,对处境不利者予以特殊关照。 高效和公平的高质量教育与培训体系对成功提高欧洲的就业率至关重要,应使每位学习者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提高其全球声誉和吸引力。 工作重点: 2、教师培训:加强对新任教师的培训与指导,同时提高现任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培训质量。 3、管理与经费筹措:加速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质量保障框架的现代化进程;注重建立公共和私营部门可持续的教育投入机制。 合作重点: 1、提高阅读、数学、理科方面的基本技能:调研并传播提高中小学生阅读能力的好的做法和研究结果,帮助大专学生和同等层次成人自学者提高数学和理科成绩。 2、适应新工种的新技能:在教育与培训规划中确保对未来的技能要求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予以同等重视和充分考虑。 教育与培训政策应使所有公民,无论其个人、社会和经济状况如何,一生都能学习并更新适合就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并应有利于终身学习,培养积极的公民意识,促进不同文化间对话。 工作重点: 合作重点: 2、移民:根据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有移民背景的学习者提供教育。 3、有特殊需求的学习者:促进全纳教育,鼓励个性化学习,为特殊需求者提供相关服务,并将其纳入主流学校教育。 创造是创新的首要资源,而创造和创新对欧洲企业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 工作重点: 合作重点: 2、合作伙伴:在教育和培训部门与商界、研究机构、文化机构创意产业之间大力发展合作关系,促进知识三角(教育、研究、创新)的互动。与此同时,欧盟教育部长理事会提出,作为欧洲教育与培训平均发展水平的衡量工具,现有的五项“欧洲指标”(EUROPEAN BENCHMARKS)应与以上四大战略目标协同推进。考虑到欧盟各国国情不同,五项指标不作为每个成员国2020年必须达到的目标,但请各国政府在制定本国教育与培训规划时考虑如何为欧盟的整体目标作出贡献。 欧盟各国一致赞同的五项指标如下: 2、学习成绩较差学生:到2020年,欧洲15岁阅读、数学和理科成绩较差的学生人数应低于15%。 3、高等教育完成情况:到2020年,欧洲30-34岁人口中高等教育毕业生应至少占40%。 4、教育与培训辍学者:到2020年,欧洲教育与培训辍学者人数应低于10%。 5、幼儿教育:到2020年,欧洲应至少有95%的4岁至基础义务教育学龄儿童享受到幼儿教育。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指标,欧盟教育部长理事会吁请欧盟委员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大力促进师生流动,增强就业能力,推动语言学习。 (马燕生撰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