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西班牙未能切实执行欧共体关于对在运输过程中的动物实施保护的第1 / 2005 条例和2004年第882号管理规定,依照欧盟侵权程序,3月18日,欧委会发布了合理意见(在法庭案件开始前欧盟委员会可以发表合理意见。成员国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遵照此意见或忽略它,并把案件提交法院)。
经2009年3月23-4月3日的检查,食品和兽医办公室(FVO)披露,西班牙在运输许可证、交通工具的批准、旅途日志、动物运输健康及处罚和检查方面违反了有关法立法,要求西班牙在两个月内更正违法现象,否则,欧委会可能将此事提交欧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