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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北京举行
2010-12-21 17:34

  12月21日,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欧方联合主席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兼竞争委员阿尔穆尼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雷恩、贸易委员德古特共同主持对话。中欧双方围绕宏观经济形势、贸易与投资、竞争、创新和海关合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达成了重要共识,对话取得积极成果。

  王岐山表示,今年以来,中欧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势头良好,双方高层交往频繁,经贸、投资、金融等各领域合作进展顺利。中国已成为欧盟第二大出口市场,欧盟连续6年稳居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支持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采取的一揽子金融稳定措施,并以实际行动帮助欧盟一些国家应对主权债务危机。中欧经贸合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双方应当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契机,挖掘潜力,共同培育高新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合作亮点。

  阿尔穆尼亚表示,欧中双方的经济合作所带来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欧盟将以促进经济强劲发展为核心,从战略高度推进双方经贸关系发展,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应对全球经济挑战。

  中欧双方对上次对话以来经贸领域的密切合作予以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在当前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坚定信心,加强合作,努力促进中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要继续发挥中欧经贸高层对话这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就中欧经济合作的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问题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双方同意继续加强高技术贸易领域合作,尽早召开中欧高技术贸易工作组首次会议;加快商签双边投资协定可行性研究进程;继续加强工业品、消费品和食品安全及动植物卫生领域合作,保护消费者健康;继续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尽快启动知识产权特设专家组工作和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实质谈判。继续在节能降耗减排、提高能效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推动双方创新人才流动,深化联合创新合作,加大研发资金支持。继续加强反垄断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双方反垄断执法机构长期合作。双方海关部门签署了《海关合作战略框架》和《海关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延期文件。欧方表示,同意与中方继续加强交流,争取早日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双方重申,要加强在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平台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国际金融规则和标准改革。以实际行动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慎用贸易救济措施,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

  对话结束后,王岐山和阿尔穆尼亚等共同会见了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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