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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五次会议联合新闻声明
2020-11-10 17:42

  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至10日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11月9日,双方聚焦中欧合作相关领域,成功举办五场线上主题研讨会。11月10日,机制中方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和机制欧方主席、欧盟委员会创新、研究、文化、教育和青年委员玛丽亚•加布里埃尔共同出席本次机制会议。双方发表以下新闻声明。

  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建立于2012年,与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一道,形成中欧关系的三大支柱。自机制建立以来,中欧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文交流局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中欧建交45周年以来,各领域合作为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机制第五次会议上,双方认为机制第四次会议召开以来取得的成绩促进了中欧人文交流合作;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合作,以在公平对等的环境下增进思想交流、促进人员流动。

  在教育领域,双方认识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教育领域及其人员流动造成特殊影响,同意教育领域应在疫后恢复阶段发挥重要作用。双方回顾了中国学生学者及机构在“伊拉斯谟+”计划中的积极参与情况。双方同意依托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伊拉斯谟+”计划等,在互惠的基础上扩大中欧学生学者双向交流规模。双方欢迎“中欧高等教育质量对标与学分互认项目”研究团队发布学分互认指导纲要,以促进高等教育机构的兼容性。双方支持中欧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多种方式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

  在科研人员流动领域,双方同意促进科研人员的双向流动,并提升科研人员流动机遇的显示度和吸引力。

  在文化领域,双方同意在文化遗产领域交流有益经验并加强合作,特别是在城市改造和革新过程中保护文化遗产方面。双方同意通过论坛及各种形式促进合作和思想交流。

  在体育领域,双方同意拓展包括在“伊拉斯谟+”计划下的国际体育合作,相互支持并分享推动体育发展和人员流动、举办奥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的经验。

  在青年领域,双方认为青年组织间的国际合作在应对共同挑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意推动中欧青年组织在气候变化领域开展思想交流和项目合作。

  在性别平等领域,双方认为必须解决教育中与性别有关的成绩差异和性别角色定型问题。

  双方一致同意2022年在中国举行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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